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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採購財物辦法 第8條

各機關購置財物,應按財物類別適當歸類,其屬同一類財物應儘量歸併為 同一計畫項目;而同一計畫項目應儘量一次採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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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