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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通則 第12條

管理站置主任一人,由管理處指派技正兼任;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 員額內派充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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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