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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通則 第14條

第七條第十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系 說明書就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林業技術、經建行政、造園、園藝、地質 、地政、法制、人事行政、會計、統計、一般行政管理、企業管理及其他 相關職系遴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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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