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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情報研析報告分發及管理辦法
› 第6條
國家情報研析報告分發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情報研析報告應保存完整檔案紀錄,並依法辦理保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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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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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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