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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7條

檔案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檔案典藏環境與設施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二、機關檔案整理保管、保存維護與複製儲存之制度規劃、推動及輔導。 三、國家檔案編排描述及目錄公布之規劃及執行。 四、國家檔案檢疫、整理、保管、清查與解降密檢討之規劃及執行。 五、國家檔案保存維護、複製儲存、數位典藏與自動化管理之規劃、技術研發及執行。 六、國家檔案庫房環境設施之規劃與管理維護。 七、國家檔案典藏館舍興建之規劃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檔案典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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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