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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8條

應用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檔案應用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二、機關檔案目錄彙整公布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三、國家檔案應用與檢調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國家檔案開放爭議事項處理之規劃及執行。 五、國家檔案使用需求與行為研究及索引等查找工具編製提供。 六、國家檔案研究、出版與展示之規劃及執行。 七、國家檔案教育推廣與加值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八、機關檔案應用服務作業之指導及諮詢。 九、檔案管理書刊蒐集、整理及服務。 十、其他有關檔案應用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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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