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 第2條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第2條

本中心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科技部。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