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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 第10條

國庫券遺失、被盜或滅失者,其掛失止付程序,由財政部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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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