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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報酬及費用支給條例 第4條

國民大會代表聘用助理人員二人,協助代表研究憲政及服務選民等有關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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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