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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報酬及費用支給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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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報酬及費用支給條例 第6條
國民大會代表在任期中,得準用公務人員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公務人員保 險;其保俸比照政務官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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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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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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