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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報酬及費用支給條例 第5條

國民大會代表因職務關係,非屬個人報酬之交通﹑郵電﹑文具﹑選民服務 等費用,由國民大會編列預算支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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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