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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 第257條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57條
第 四 編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審理 › 第 八 章 終局評議 › 第 二 節 罪責評議 › 第 二 款 罪責事項之表決
罪責評議之表決,應以決定被告行為是否構成特定之具體罪名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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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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