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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26條

為調查前三條所定事項,成效評估委員會得自行或委託學者、專家、機關(構)或團體辦理座談會、研討會、焦點團體訪談、個別訪談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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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