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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38條

司法院宜審慎審酌年度報告及總結報告之建議,作為完備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參考。 司法院認有必要者,得將年度及總結報告建議事項送請法務部或相關機關(構)、團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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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