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義務勞動法 › 第3條

國民義務勞動法 第3條

義務勞動之事項如左: 一、築路事項。 二、水利事項。 三、自衛事項。 四、地方造產事項。 五、其他地方公共福利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國民義務勞動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