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 第38條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38條

相片影像檔應指派專人定期或不定期稽核,並交主管人員審核。
AI 白話解釋
← 第37條看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全文第3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