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研究員須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在國內外大學或研究院所研究前條第一款各學科之一,得有碩士學位
或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者。
二、任助理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或發明者。
三、在國內外大學修習第一款規定學科之一得有學士學位,並曾在公立醫
院或衛生機構從事醫藥研究工作五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四、具有講師資格,對於中國醫藥確有研究並有著作者。
五、曾任助教四年或高級中學教師五年以上著有成績,並從事中國醫藥研
究而專門著作或發明者。
六、國內外醫藥專科學校畢業,從事醫藥或研究工作六年以上,並有中國
醫藥研究著作或發明者。
七、經考試院舉辦之中醫師考試及格,執業六年以上,聲譽卓著,並有專
門著作或發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