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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董事及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8條

監察人之任期、遴聘、解聘或補聘,準用董事之規定。 監察人應互選一人為常務監察人。 常務監察人因故未能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列席董事會會議時,準 用第六條之規定。 常務監察人怠於執行職務或有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其他經監事 會決議認定有不適任常務監察人職位之情形者,監事會得變更之或由教育 部函請監事會變更,監事會應尊重教育部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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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五人,由教育部自下列人員遴選推薦,報請行…第3條本中心董事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一次。但續聘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二,並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政…第4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董事;已擔任者,由教育部報請行政院院長解聘之:一、受禁治產之宣…第5條本中心置董事長一人,由教育部就董事人選中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董事長有前條…第6條董事長因故未能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召集董事會會議並擔任主席時,應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第7條本中心設監事會,置監察人三人,由教育部自下列人員遴選後,報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一、教育部會計…第9條教育部為辦理本中心董事及監察人遴選事宜,得組成遴選諮詢小組,由教育部部長任召集人,置委員七人…第10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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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