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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資料館組織條例 第10條

國立教育資料館於必要時,得呈准教育部設置各種專門委員會,聘請專家 充任委員。 前項委員為無給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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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