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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本處設五組,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規劃組:博物館教育功能之規劃與推展;發展方向與營運管理計畫之 擬訂等事項。 二、展示組:博物館展示主題與內容之規劃設計:展示品之製作、購置及 安裝;展示之海洋生物之蒐集、馴養種類之建議及標本典藏等事項。 三、生物組:展示之海洋生物之採集、馴養、管理、繁殖計畫之擬訂、繁 養殖技術之研究發展及飼養計畫之擬訂等事項。 四、工務組:環境與建築設備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驗收等事項。 五、行政組:機要、庶務、研考、文書、出納、保管及其他不屬於各組等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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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