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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4條

企劃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生物科學研究及建教合作。 二、與國外博物館、國內相關機關、學校、團體之學術及館際交流合作之企劃。 三、海洋生物相關專業圖書、期刊之企劃及執行。 四、館務長期發展方向及營運管理計畫之訂定。 五、其他有關企劃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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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