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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4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科學與科技相關領域之研究、開發及創新。 二、海洋科學與科技相關調查設備、機儀、工具之設計及開發。 三、海洋科技相關物件及海洋生物、標本與文獻資料之實驗、鑑定、蒐集、製作、典藏、研究及數位典藏業務之執行。 四、館藏圖書、期刊之採購、流通及管理。 五、研究典藏中心與附屬研究典藏設施之營運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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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