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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5條

展示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科學與科技展示主題之擬訂、企劃及特別展示之規劃、執行。 二、委外營運團隊展示、特別展示及劇場節目規劃之審核。 三、數位博物館與數位學習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中小學、終身學習之海洋教育教學活動與教材教案之研究、企劃及推廣。 五、教育中心與附屬教育設施之營運及管理。 六、志工招募、導覽培訓、教育訓練與管理之規劃及執行。 七、海洋教育推廣圖書、折頁、視聽教材等出版品之規劃及發行。 八、其他有關展示教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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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