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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社會教育機構推展終身教育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立社教機構辦理終身教育,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本辦法原則自行訂定有關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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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