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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辦事細則 第7條

教育推廣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教育推廣政策與營運管理之規劃及執行。 二、志工培訓計畫之研擬、執行、評鑑及管理。 三、圖書、出版及資訊管理。 四、公共關係、館際交流合作及公共服務。 五、其他有關教育推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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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