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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前條學歷經歷審查之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一、學歷占三十分 (一)修習學門與應考類科之相關性(依其科系所名稱、修習課程加以認定):十二分。 (二)學歷等級:十八分 1.博士學位:十五至十八分。 2.碩士學位:十二至十四分。 3.學士學位:十至十一分。 4.專科學校畢業:八至九分。 二、經歷占七十分 (一)專業成就表現(應與應考等級、類科所需知能相關):五十分。 1.職務層級及工作表現:二十分。 2.獲頒勳章:十分。(以獲頒國光、青天白日、寶鼎、忠勇、雲麾、大同勳章為限,每乙座採計三至五分,最高以十分計) 3.主持或參與專業性研究計畫、在國內外專業性會議或刊物發表論文:十分。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職業證照:十分。 (二)工作年資:(應與應考等級、類科所需知能相關):二十分。(上校以上工作年資每滿一年計算一‧五分,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未滿半年者,不予採計,最高以二十分計) 學歷經歷審查評分表如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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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按應考人軍職官等官階分中將轉任考試、少將…第3條本考試依轉任機關分別報名、分別錄取任用方式辦理。但轉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央及直轄市…第4條本考試之類科及應試科目,依附表一之規定。前項考試類科須配合任用需要予以設置。第5條本考試之方式,中將轉任考試併採筆試二科、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及口試;少將轉任考試及上校轉…第7條應考人於報名時應繳驗下列費件:一、報名履歷表。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上校以上軍階任官令、服滿…第8條本考試按轉任機關提報之職缺等級,擇優錄取。但應考人考試總成績未滿五十分或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第9條本考試錄取人員於接受分發報到後,由轉任機關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前項錄取人員於轉任機關…第10條本考試及格人員,按報名轉任機關,由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1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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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