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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7條

應考人於報名時應繳驗下列費件: 一、報名履歷表。 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上校以上軍階任官令、服滿法定役期證明、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證明、服務機關出具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三、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四、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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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