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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43條

清點超出,由現品保管單位 (庫房) 填製軍品調整報告表乙式三聯,送存 管部門登卡後,第二聯隨同異動日報送權責單位收帳。延期收帳或收帳數 量不足一經查明,各該單位主辦人員應按權責嚴予議處,並予登記作為該 單位年終考績主要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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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