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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29條

凡已有新版次替代之舊版圖,由各圖庫、站於收繳時選出未破損而尚堪用 者,適時登入存量管制卡,以撥交各學校或部隊,作為一般教學訓練用圖 為原則,若以廢舊軍圖處理須報經權責單立核可後依命令行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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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