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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第42條

經核准整修之經費,不得移作他用,其整修計畫施工及完工之驗收等程序 ,依第二章工事構築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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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