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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工事構築及維護辦法 第38條

工事整修與維護之經費,由各總司令部每年編列於施政計畫內,年度開始 依工事狀況策訂整修維護計畫,呈報國防部核定運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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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