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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條例 第7條

本局置處長六人,職務列少將或上校;主任一人,副處長、副主任十三人 至十九人,科長二人至四人,職務均列上校;參謀主任一人,職務列上校 或中校;參謀一百六十五人至二百五十五人,職務列中校或少校,其中三 十人至五十六人,職務得列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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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