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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第6條

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軍防衛作戰戰略構想指導、作戰序列、兵力部署之規劃;聯合作戰指揮中心編組開設;臺澎防衛作戰國軍戰備規定與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之擬訂及危機處理。 二、國軍聯合作戰訓練演習之規劃及執行;國軍聯合作戰圖上兵棋推演之辦理。 三、重要軍事設施(含要塞)管制、禁建、限建政策之執行與禁止、限制水域、禁航、限航空域及國防工事設施方針之擬訂。 四、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業務之指導、協調、處理與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之開設及兵力派遣;國軍反恐制變相關業務與化學、生物、放射性、核子等防護政策之指導及戰備整備之督導。 五、國軍整體防空之規劃、系統籌建、建案管制、作戰計畫擬訂、戰備督測及執行;國軍聯合資電作戰與聯合作戰指揮機制之規劃、運用及需求建議。 六、聯合作戰建軍備戰需求之規劃;軍種兵力整建計畫及作需文件之審議;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採購作戰需求之審定及國防軍事資源分配之建議。 七、參謀本部軍事交流案之綜辦與軍事事務區域合作、支援需求之規劃及建議;參謀本部組織法規之研擬與參謀本部及直屬機關(構)編裝之擬訂。 八、後備部隊作戰運用之指導與後備部隊作戰編組、管理之協助及軍事動員之建議。 九、戰情動態狀況之蒐集、研判、通報及報告。 十、其他有關作戰及計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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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參謀總長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與編配機關(構)、部隊及人員;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副參謀總長…第3條參謀本部設下列各室:一、人事參謀次長室,分四處辦事。二、情報參謀次長室,分二處一中心辦事。三…第4條人事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人事戰備之綜合規劃、督導及執行;後備部隊人事運用之指導與…第5條情報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情報政策制度之規劃及核議;國軍情報施政計畫與預算之彙編及…第7條後勤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戰備與用兵後勤政策、制度及聯合作戰後勤判斷、作戰計畫後勤…第8條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通信、電子、資訊與通資安全、網路架構等政策指導及…第9條訓練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部隊軍事訓練與聯合作戰訓練政策之擬訂、督導及測考評鑑。二…第10條參謀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1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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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