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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甄訓記者接待人員辦法 第8條

有關記者接待人員之訓練,由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會商有關單位訂定計畫 ,呈奉核定後實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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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