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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6條

執行單位進行國際合作所產出歸屬本部或本部所屬單位之研發成果,其歸屬、管理及運用適用本辦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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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