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 第10條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0條

核定機關之權責如下: 一、委託經營計畫構想之核定,及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委託經營執行計畫書之核定。 三、解僱計畫書之核定。 四、督導主辦機關經辦委託經營。 五、其他相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全文第10-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