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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醫局辦事細則 第9條

第 二 章 各單位職掌
主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局及所屬各軍醫單位主計人員任職管制事項。 二、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審暨分配管制執行事項。 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作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研修訂 頒事項。 四、附屬單位概 (預) 、決算、估計、績效及會計月報表編報事項。 五、現金收支會計帳務處理及代收款計畫之審核事項。 六、對所屬單位主計業務督導及內部審核案件之處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主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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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職掌」的其他條文

第4條醫務管理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軍軍醫軍官、士官經歷管理政策之研究、執行、督導及員額補充作業事…第5條醫務計畫處掌理下列事項:一、軍醫政策、制度之規劃及策訂事項。二、軍醫組織編裝(含組織再造)之…第6條醫療保健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軍醫療專業政策之策訂、核議及督考事項。二、國軍各項體檢及選兵醫…第7條藥政管理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軍平、戰時衛材補給、醫療裝備整備、保修政策之規劃、核議及督導事…第8條衛勤整備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軍衛生勤務政策之規劃及督導事項。二、國軍衛生勤務支援與衛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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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