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防部辦事細則 › 第19條

國防部辦事細則 第19條

副部長處理事項如下: 一、有關政策之建議。 二、有關施政原則之指示。 三、對已定方針政策及授權處理案件之核定。 四、對督導單位業務之查考。 五、對所指導業務有關各級政府機關高層人員之協調及聯繫。 六、部長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國防部辦事細則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