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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16條

法務部得要求請求方保證,非經我國同意,不得將我國提供之證據或資料,使用於請求書所載以外之目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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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