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 第11條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