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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35條

減免土地稅之土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財政部,得隨時派員抽查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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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