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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監測標準 第4條

污染物之監測項目及監測標準值(濃度單位:毫克/公斤)如下: ┌────┬─────────────────────────┐ │監測項目│監測標準值 │ ├────┼─────────────────────────┤ │砷(As)│30 │ ├────┼─────────────────────────┤ │鎘(Cd)│10 (食用作物農地之監測基準值為 2.5) │ ├────┼─────────────────────────┤ │鉻(Cr)│175 │ ├────┼─────────────────────────┤ │銅(Cu)│220 (食用作物農地之監測基準值為 120) │ ├────┼─────────────────────────┤ │汞(Hg)│10 (食用作物農地之監測基準值為 2) │ ├────┼─────────────────────────┤ │鎳(Ni)│130 │ ├────┼─────────────────────────┤ │鉛(Pb)│1000(食用作物農地之監測基準值為 300) │ ├────┼─────────────────────────┤ │鋅(Zn)│1000(食用作物農地之監測基準值為 2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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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標準所列土壤中物質濃度,受區域土壤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具體科學性數據研判非因外來…第3條本標準所稱濃度單位之毫克/公斤,指重金屬全量分析每一公斤土壤中(乾基)所含污染物之毫克數。第5條事業及其所屬公會或環境保護相關團體得提出具體科學性數據、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作為本標準修正之…第6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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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