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 › 第5條

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 第5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必要時,指下列情形: 一、未依計畫進行研究。 二、違反本法第九條第二項各款情形之一。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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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