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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外交機構與人員進口車輛使用及處理辦法 第18條

「領」字牌照,除第一號隨時視需要調整外,其餘每二年換發一次,其申 請換發期間同前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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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