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 第22條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22條

田間試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試驗計畫執行;其內容需變更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