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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 第11條

農會會員因提供不實之證件、資料或以不正當之方法,取得會員資格者,經農會查證及理事會審定後,撤銷其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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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