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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河流域整治特別條例 第6條

為加速改善基隆河流域地區排水防洪功能,政府執行整治計畫時,為排除 相關法律之限制,得比照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之規定,辦理整治計畫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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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