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 第5條

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5條

第三條第四條之申請條件變更時,應重新提出申請核准。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