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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設置管理條例 第14條

私人墳墓之設置,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其應備文件及地點之選擇, 依第六條第一款、第六款、第七款及第七條之規定。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 過第十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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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