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 › 第17條

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 第17條

政府應寬列壯世代事務預算,合理分配及運用,確保經費符合政策所需。 政府應依實際需要合理分配、挹注資源,補助、表彰相關學術機構、產業界、民間團體與個人等,共同推動壯世代政策及措施。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法所稱壯世代,指五十五歲以上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國民。第3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第4條政府應積極推動、輔助壯世代產業之發展,培植壯世代新創及產業鏈。第5條政府應建立壯世代金融行動方案與指標,提供相關金融商品或服務鼓勵措施;同時積極提供壯世代金融教…第6條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公私部門與學術機構合作,強化壯世代相關議題之研究與應用。主管…第7條政府應積極推動壯世代就業,發展友善職場環境,建立合宜媒合及培訓機制,推動彈性工作模式,在尊重…第8條政府應從健康促進與延緩失能觀點,藉醫療投資,增進智慧精準醫療,以維護壯世代身心健康;並就預防…第9條政府應與大學合作,整合相關教學資源、培訓機構或團體,建構多元學習管道,建立壯世代終身學習與社…第10條政府應協助壯世代積極參與數位社會,創造數位平權環境,以使壯世代智慧資產有效貢獻社會。第11條政府應建立合宜、共榮之世代共存之新文化,並積極建立相關文化產業。第12條政府應推動壯世代觀光發展,建立壯世代旅遊行銷品牌,媒合在地組織與產業界,鼓勵壯世代提出或參與…第13條政府應針對壯世代農民或跨域從農者提升農業技術及農業經營。結合青壯年留農或返農、增加農業及農村…第14條鼓勵壯世代參與地方創生,透過媒合機制建立壯世代與在地團體創生組織合作,提供技術及知識等投入地…第15條政府應建立壯世代相關統計資料,並每年公布之。第16條各級政府應以首長或其指定之人為召集人,邀集相關學者、專家、民間機構、團體代表,及壯世代族群代…第18條政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發布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並定期依其績效及國內外情勢發展定期檢討…第19條為因應壯世代事務需求,各級政府應充實相關人力,辦理人員教育訓練,以提升工作品質。第20條本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 第16條看 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